第94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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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且双方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颇为复杂。
  若是正常来论,对方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损伤,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标准,便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可是……
  故意伤害罪,在刑法中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在构成上。
  需要满足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的是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那五个施暴的学生自然是符合这一点的,且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势。
  然而在主观上,故意伤害罪的主体必须是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而已满14周岁,却未满16周岁的,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按照刑法规定,必须要使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一点和成年人截然不同。
  成年人只需要造成了轻伤即可判刑,14岁以上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需要至少重伤!
  因为这一点,所以导致许多混迹社会的初中生们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事情都敢干。
  反正只要不把人打成重伤……
  他们基本上是不用负责的。
  若未满14周岁……
  则即便造成了重伤或者意外死亡,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显然。
  这五个学生都是初一的,大概率在十二三岁左右。
  没满十四岁。
  所以想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可能性并不大。
  “就是因为这一点,我邻居就算报警了,警察说我邻居女儿的伤势只能算是轻伤,肋骨都断了几根,居然只能算是轻伤,这简直是离谱!”
  青岚看完秦牧的解释,气愤的回复了一句。
  这也是她一直无法理解的。
  甚至觉得……
  警方是在偏袒对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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