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5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方并非故意将视频传播到各个群聊里的,只是因为一时手误,发错了群。”
  这个辩护点……
  是他们律政先锋律师事务所好几个律师一起讨论出来的。
  公诉人控诉的点,是她们故意发布孙洛灵的衣衫破烂,狼狈不堪视频,对孙洛灵的名誉以及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但……
  据他了解的是,乐依柔五人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纯粹是转发错地方了。
  两者动机完全不同,也决定了犯罪性质的轻重不同。
  前者是无意之举。
  后者则是故意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毁坏他人的名誉,后果相当严重。
  “你说她们不是故意转发的,有什么证据吗?”
  公诉人皱了皱眉头,直接反问了一句。
  在庭审期间。
  任何一方提出的主张,都需要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
  “据我所知,我方当事人当时已经发泄完毕,放孙洛灵回宿舍了。”
  这名律师深吸了一口气,抗辩道:“她们所作的事情,本不是什么光明正大,值得炫耀的事情,完全没必要将视频转发到其他群里炫耀。”
  “相反,这样反而会暴露她们对孙洛灵进行了霸凌的事,引来学校的注意。”
  “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也不会这么做吧?”
  他没有直接从证据角度出发,而是盘起了逻辑。
  这个事情属于动机问题。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里。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需要就犯罪动机进行相应的推理。
  就比如说某人无意中将带颜色的视频分享到了家族群里,有多人浏览了该视频。
  涉嫌了传播xx物品罪。
  但他却辩解说,自己只是想转发给小号,无意中发错了。
  这种动机问题……
  就可以从逻辑上面进行推论,得出相应的结果。
  法律是严谨的。
  刑事审判更是需要严谨到每一步的细节。
  再比如。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