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农场下凡尘 第16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但大周既然是干掉前陈朝廷,用明代服饰的概率就很小了。
  所以本书中七品以下用青色,五品以下用绿色,三品以下用朱色,三品以上用紫色。
  于洪高刚才站在院子里,确实也被石仲魁惊到了,但他比于同甫要更了解石仲魁。
  稍微一想就知道这小子是故意为自己扬名。
  这种做法有好有坏,但只要谦逊、有礼,不惹人嫌,出名还是好处更多的。
  “思成和伯谦跟我去书房,其他人都散了。”
  一句话,顿时把下人们吓的四散而逃。
  跟着于洪高父子去书房的路中,石仲魁不由暗自想着,自己是不是太刻意了。
  但他却不后悔搞出今日之事。
  古代道路不畅的情况下,名声往往由亲朋好友嘴里传出去。
  与其让别人来形容自己,还不如主动,并且有计划的营造自己的形象。
  而且,古代士林和官场上,名声太重要了。
  官场先不提,科举考试时,名声有时候虽然会是负担。
  但绝大多数时候,才子之类的形象,肯定会给主考官和其他士子先入为主的印象。
  主考官石仲魁没那个资格和关系去影响他。
  但要是士林认可某个人,不仅获得一层金身外,今后你考了第一,议论的人就会少很多。
  而且自己越出色,越出名,于洪高也就越有动力帮自己。
  好老师非常重要,但好学生对老师来说,同样难得。
  而且等入了官场时,一些人会慕名上门结交。
  这等于给了石仲魁一个接触更多年轻官员的机会。
  有句话不是说,多个朋友多条路。
  还有政治的目的就是把自己人搞的多多的,把敌人搞的少少的嘛。
  还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书呆子你就和他讲道义、讲理念。
  追逐名利者,你就帮他达成目的,即便不行,也能认清这个人,先尽量不得罪。
  必要时,下手也不会有心理负担。
  三人进入书房,就有小厮送上茶水和糕点。
  看着精致的糕点,让石仲魁明白,于家的家境应该不错。
  而且那么多小厮和丫鬟,可不是一般家庭养的起的。
  但石仲魁没想到的是,于洪高并没说学问上的事。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