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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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也要把他抓起来,他没有医德,没有人心,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我要换医生,换医院!我要重新换医院。”
  “你们是杀人凶手,你们不是医生,你们要杀人啊!”
  “来人啊,快来看啊,医生杀人了。”她开始大声喊了起来,还挣扎着。
  但?
  这时候,可由不得她怎么选了?
  丁蒙直接把她也给抓了涉及到了命案,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包庇者,可视为同罪处理。
  把她带回去局子里审问,只要能够定了罗三根的罪名。
  那罗三根即便是再慢慢进行治疗,也不耽搁什么。
  胖妇女作为罗三根的妻子,是他的直系亲属,所以有权决定罗三根做什么手术,罗三根也给她授权了。但她被带走之后,罗三根的手术,就只能由罗三根自己来决定是否要做手术了。
  当然,罗三根也可以授权委托其他人。
  比如他的父母,他的兄弟或者他指定的人。
  下午,丁蒙就联系上了罗三根的父母和叔伯,因为他的孩子还没成年,没行为能力!只能让罗三根的父母和兄弟来见证。
  罗三根自己本身是不愿意做手术的,做完手术,马上就得进去,还可能要杀头。
  所以罗三根根本不给任何人授权,他在病房里,一口咬定,就是不同意手术,死活都不同意。
  他要治疗,他受伤了,他要治疗,谁也不能抓他。
  但是,做手术不干。
  他以为,自己只要不同意手术就好了。
  蔡东凡立刻又拿出来了一份拒绝治疗的同意书。
  左手是手术知情同意书,右手边则是拒绝治疗的同意书。
  到底是同意手术还是拒绝治疗,总是要选一个的!
  病人有知情同意权,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罗三根依然不肯选!
  怒吼道:“我不选,我不拒绝治疗!”
  “但我拒绝手术治疗,我不手术!我怕死,我怕被你们做手术做死,我想活着。”
  “他们是想要我死,我不干。”
  “我不想死!”罗三根对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大舅子这么说。
  罗三根的父母已年迈,没说话,但他的二哥,罗二根,却是没由地皱了皱眉头,对蔡东凡说:“那个,医生,你看,我兄弟现在的状态很不稳定,要不,这治疗的事情,我们以后再慢慢说?”
  这样的情况,就很难缠了,病人不拒绝治疗,但拒绝医生的治疗建议!
  不肯签字做手术,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下,仍然不做手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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