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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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价格贵不想买的,他当然不会勉强。
  正事儿说完,庄丰收大手一挥,让众人散去。
  黎荞瞅准了时机,正准备悄摸摸把余下的半斤绿豆糕塞给陶竹,不想黎粮喊住了他。
  “小荞!”
  黎粮哈哈笑着,几步来到黎荞跟前,大声道:“从明天开始,你来家里吃饭,不用带什么东西,你人过去就行了。”
  “啊?”黎荞有些惊讶:“大嫂会同意?”
  “咋不同意?这话还是她先提出来的!”黎粮心情好极了。
  “……大嫂这是?”
  中邪了?
  “嘿嘿嘿嘿嘿。”提及这事,黎粮直笑,嘴巴都快咧到耳后根了,脸上的皱纹也舒展开来。
  一旁有乡亲看不下去,直接对黎荞道:“黎荞啊,今天乡亲们想试试麦镰,就去找你大哥大嫂,所以,今天你大哥家的麦子,大部分都是乡亲们割的!”
  “可不是,我就去干了半个时辰的白工!”
  一旁又有乡亲开口,但语气是高兴的:“不过也算是试出来了,这麦镰需要巧劲儿,也重,一般的妇人和小哥儿没法长时间用。但若是汉子挥起来,那当真是比小镰刀快还省力。”
  这麦镰一个就需要五百一十文,乡亲们都很慎重,怕买回来不好使,这样几百个铜板就白费了。
  麦镰打出来的招牌既然是速度快,省力,那乡亲们就抓着麦镰反复测试速度和力气。
  一般来说,抓着小镰刀弯腰去割麦子,差不多一刻钟就得直起腰歇一歇。
  但这个麦镰不需要弯腰,只要用对了技巧,割起麦子来嗖嗖嗖,半个时辰都不用歇。
  这般持久,足以证明麦镰不是鸡肋,是真正的神器。
  这叫人怎能不高兴?
  哪怕给黎粮家做了白工,心里头也兴奋!
  乡亲们做了白工都高兴,黎粮那就更高兴了。
  而且,明天的麦镰也被预定了,明天也有人要去他家做白工!
  “小荞,你明天就去家里吃饭,你大嫂的厨艺不说有多好,但肯定比你强。”
  “我有空就去。”
  黎荞搞清楚了缘由,笑着应下。
  他现在要卖鱼,作息和黎粮家不一样,凑不到一起。
  黎粮自是知道,叮嘱黎荞多休息,卖鱼是个辛苦活儿,以前黎荞从未干过这么重的活儿,他怕黎荞累坏了。
  陶竹在不远处瞧着黎家兄弟和乐融融的一幕,他抿了抿唇,转身往家里走。
  这人从前的确烂得可以和他大哥并肩,但现在聪明踏实能干还体贴。
  这样的小伙子,配得上十里八村最美丽的姑娘和小哥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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