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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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盛朝律法的规定,不算自家田地的产出,只算贩卖货物的收益,一年盈利超过一万两的,就会被划定为商籍。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若是不想被划定为商籍,那可以把自家的铺子挂在别人名下。
  这个挂靠的人选,必须得好好选择,不然的话,挂着挂着,自家的生意可能就真成对方的了。
  所以,这个挂靠之人,选谁好呢?
  黎荞思考了一路,也没确定好人选。
  牛车到三柳村时,天已经黑了,冬日本就黑的早,更何况今日还飘了小雪花。
  但幸好雪没有下大,不然这路上就难走了。
  和庄文道了别,黎荞赶着牛车回了新房子那边。
  黎大山、黎春桃和王小哑都在。
  晚饭在锅里温着。
  王小哑牵着牛车回老房子,黎荞这边几个人开始吃晚饭。
  大盛这边对商籍的限制不算严苛,不像是前朝似的,对衣服、住宅、出行的车子等各方面都打压。
  当然,还是有一些打压的,但黎荞觉得不算严重。
  最严重的一条是一旦入了商籍,那三代内不能科举。
  按理说,寻挂靠之人,最安心的便是找自家的亲戚,但不能科举这一条让黎荞无法对自家亲戚开口。
  因此,他瞧着饭桌上的黎大山和黎春桃两人,并没有提及此事,只说了县太爷特意见他的事儿。
  如同庄文那般,黎大山和黎春桃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是激动和高兴。
  艾玛,县太爷都知道他小叔/堂哥了!
  “吃了晚饭就开始做粉条,县太爷要买八百斤粉条,先把粉条做出来再说。”
  黎荞道。
  幸好他之前一直在让黎大山、黎春桃、王小哑做淀粉,不然的话,还真无法很快完成县太爷的单子。
  黎大山和黎春桃自是没意见,县太爷的订单诶,再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儿了!
  晚饭后,他们几个人正要开始做粉条,庄丰收来了。
  庄丰收是来找黎荞说粉条的事儿的。
  “这几天有不少乡亲和外村的人找上我,说咱们做粉条的速度太慢了,一旦过了年,那就没法做这生意了,所以我想着,要不雇人专门做淀粉?”
  “淀粉能长期保存,先把红薯做成淀粉,这样作坊那边就能长期做粉条了。”
  黎荞听了此话,立马点头:“我也有这个打算,今日见着了王掌柜,王掌柜也催我,希望一年四季都能吃到粉条。”
  “一年四季?”庄丰收皱眉,若是想一年四季都能吃上粉条,那所消耗的淀粉可不是他们村之人能做出来的。
  但若是让外村的人做淀粉,那粉条的做法能藏多久?
  万一粉条的做法泄露出去,明年的粉条就不如今年好卖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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