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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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顿了一下:“另外,再叫人做些花样儿,譬如小猫小狗、小花小果之类的,隔一段时间换换,也省得珠珠玩絮了。”
  “你等等,”端王爷震惊了:“这字,是你写的?”
  这字儿写得真是很不差了,他还以为是许鹤书写的!
  许鹤书胆子大得很,直接问他:“王爷竟不识令郎的字迹?”
  端王爷讪讪了一下子。
  许鹤书捏着胡子笑道:“臣瞧着,明麟的字是极好的,这是写给小郡主的,笔触浑圆,温润柔和,适合小孩儿学。明麟平日的字,却是干净利落,方圆兼施,清傲中见谦谦,假以时日,必成大家。”
  盛明麟自己都被他夸的有点不好意思。
  他的字,前世是苦练过的,这几日又慢慢练了回来,许鹤书十分赞赏,说得都有点夸张了。
  端王爷跟许鹤书不算熟悉,但也知道他的本事和脾气,他既然夸,说明确实不错,小小年纪,两种字体都小有所成,这是真正的天才。
  端王爷不由收起了散漫之心,心说真得跟这孩子好生聊聊了。
  嘴上笑道:“许先生说不错,我也瞧着很不错,那还是你写吧,你把三百千都写过来,要做什么也都画个图样,吩咐管家去做就是。”
  盛明麟一边应着,一边就过去找珠珠了。
  珠珠已经爬上小台阶,旁边丫环帮她提着大篮子,她就一个一个翻字块儿。
  翻到了,塞进去,按得啪叽一声,不一会儿,一句话就全按完了,珠珠自己下来,指着念:“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
  “真棒,”盛明麟熟练地夸她,“珠珠儿真聪明,从来没有弄错过!珠珠儿可太棒了!”
  珠珠儿站在那儿,被夸得晕头转向,小脑袋摇来摇去,颊上的小奶膘都悠起来了,不住地看爹爹,大眼写满了期待。
  端王爷被闺女可爱了一脸,笑吟吟地看着,满脸都写着与有荣焉,手指都忍不住得瑟地在扶手上敲呀敲,满心全都是……
  啊啊啊我闺女可太聪明了!我闺女是个天才!可能没几天她就把四书五经学完了,那到时候我要用什么理由才能让皇兄答应她去考状元呢?等她考上状元别人夸我的时候我该怎么说才能又炫耀到位又不会显得过于嘚瑟呢?
  唉!真是好烦恼啊!!
  第039章 认贼做哥的傻闺女
  盛明麟一看他爹这个表情,就知道他爹在做啥梦。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个真狐狸,一遇上闺女的事情就变憨憨。
  要知道,平时上课,珠珠儿真没这么乖的。
  小孩儿大多喜新厌旧,珠珠更甚,毕竟她从小到大,拥有的好东西实在太多了。
  所以,你就想想吧,连玩,都得常换常新才行,更别说学习了。
  就木块块这一点小套路,能用两天,都是靠着团子对哥哥的爱,多了更不用说。
  所以他平时给团子上课,真得连哄加逗,花样百出才行。
  可团子今天为啥这么乖呢?
  那还用说么!
  她要炫耀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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