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980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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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
  富弼摇摇头道:“我举此三例,就是想证明一点,朝廷在这方面,其实并无明文律法。否则的话,又何须皇帝下诏,又何须中书令下达规定,且也只是指明陕西军州。”
  这个两级反转,令在场所有人都看傻了。
  但回过头来一想,好像又很有道理,如果有法律规定,那还需要皇帝下令,依法行事就行。
  尤其是范仲淹这个例子,指明是陕西军州,为得也是怕激起民怨,耽误战事,也就是说这不涉及其它地方,甚至可以说明,没有相关法律,要有的话,中书省何必多此一举。
  王安石、吕惠卿、程昉是长出一口气。
  吓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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