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8章 名利居(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至于满大桌子的菜,酒足饭饱,写这样的酸诗是否合适,其实一点都不影响。
  历史上,生于唐代,一路做到宰相位置,写下这首悯农诗的李绅,可是一位最爱吃鸡舌头的雅士。
  传说中,李绅吃饭,必点凤舌这道菜,一顿饭要杀三百只鸡,只取鸡舌头,其余一律不要。
  他还有一个毛病,被宰杀的鸡,取了舌头之后必须丢掉,挪作他用都不行。
  李绅有个小妾,觉得将整只鸡丢掉太可惜了,就留了一只鸡晚上炖汤喝。
  到了晚上,李绅喝汤的时候一看,发现鸡汤里没有鸡舌头,立刻就大发雷霆。
  后世有历史学家出来洗地,说李绅吃鸡舌头,将鸡丢掉,是为了救济穷苦百姓。
  穷苦百姓吃不起鸡,就整天守在李绅家外面,捡那些不要的鸡回去吃,李绅这么做是善举,不是真的极尽奢华。
  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又不是唐朝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李绅的行为,一直被人津津乐道,与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比较起来相距甚远。
  嗖!!
  一诗写完,万丈金光,从纸面上冲天而起。
  金光在半空中组成四句诗,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文光一路向上攀升,很快便达到了八丈,与九丈诗成镇国只有一步之遥。
  “诗成镇州!”
  看到这边的动静,大堂内的食客都坐不住了。
  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不是文人便是士绅,没有一个目不识丁。
  眼见这篇诗词,只差一丈便能镇国,有人惊呼道:“这是谁写的诗,名利居难道来大儒了?”
  “不是大儒,是一个年轻人,看上去好年轻啊,他有二十岁没有?”
  “十七八的年级,有如此诗才,这种人我们扬州没有吧?”
  “谁说没有,难道你们忘了几年前,被薛大儒带在身边少年了吗,那个少年可是春风得意,十几岁的年级,就写下过好几首镇府诗的人啊!”
  “对,我记得那人,那个少年叫王旭,这几年没了他的消息,眼下这个写诗的人不会就是他吧?”
  伴随着周围的议论声,金光慢慢收敛,化为一页金书留在了桌子上。
  王旭目光中带着笑意,这篇诗文,预示着他的回归,也预示着他的履历上,又将再添一笔。
  履历,说有用也有用,说没用也没用。
  平常你不会用到它,但是在评定大儒,或者修史的时候,这就必不可少了。
  假如王旭跟其他人,一起评定大儒,对方的诗文数量与质量不及他,二选一,他成大儒的可能性就比对方更大。
  同样,写出的高质量诗文多了,被人记住的可能性也更多,要是他身上有几十篇这种诗文,能够装订出一本王旭诗集来,别说他几年不出现,就是几十年不露面,别人也不敢否定他的才华。
  这几年,王旭稍微低调些,就被人在暗地里说江郎才尽,还不是因为他拿得出手的诗文太少,无法证明他是个文豪,而不是昙花一现的过客。
  “敢问公子,您如何称呼?”
  名利居的掌柜,小跑着从楼上下来,拉着王旭寒虚问暖。
  王旭微微一笑,对着周围人拱手道:“小生王旭,字续之,见过诸位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