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因为小书,年少的他,就此改变了人生态度 要看哦(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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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他脑子一热,就作了一个决定,想潜进去,粉碎这个集团,救出那些可怜的孩子。
  一个精心的计划,就在他年轻的心里悄然萌了芽。
  而他凭着自己的小聪明,通过伪装,外加苦肉计,也的确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将他吸进了他们那个集团,并一步步得到他们的信任,最终接触到了大批被拐的孩子。
  而苏锦——小书正是其中一个。
  小书之所以能引起他的注意:
  一,长的格外的清秀。
  虽然是布衣破鞋,可她大眼睛水汪汪的,透着一股子不服气的倔强劲儿,不像其他娃娃,被打得都不知道要反抗了。
  二,她会画画。
  她的每一幅画,都透着一股子坚韧不拔的精神。声音甜甜脆脆的,叫他二斤哥哥时,特别的让他喜欢。
  小书几次被卖,几次因为性格太强被退回。
  每一次被退回来,都会挨打。
  最后一次都被打得动弹不得,末了还发起了高烧。
  他怕她会死,去求那个老大给弄点药吃吃。
  只是一些普通的消炎药,在他看来,这样治疗,真是太把人命当儿戏了。
  可是,在那样一个环境当中,他完全没有和他们讨价还价的机会,他只能一顿三次的给喂她吃,最后,她大难不死,竟活了过来。
  亲手把一个人救活,这与他真的很有成就感。
  “谢谢二斤哥哥,二斤哥哥你真好。”
  特别是当小书抱着他笑着表示感激时,他高兴的都能飞起来。
  打小,他不喜欢那些爱哭鼻子的小姑娘,一碰就跌倒,伤到,动不动就悲秋怜月,莫名奇妙。
  可小苏,她不哭,哪怕挨打也不哭,挨饿也不讨饶……而且她爱笑。
  她曾对他说:“我不哭,我要永远笑,哭多了一定会记不起以前是怎么笑的
  。笑的脸和哭的脸是不一样的,奶奶只认得我爱笑的脸。以后我还要凭着这张脸去找奶奶呢……我不能把笑弄没了。”
  多天真!
  天真的有点可笑。
  可他竟觉得她很可爱。
  她还说:“我要去读书,我要去学画画,我要做一个有学问的人。我要挣很多钱,养奶奶,给奶奶吃肉,不要天天吃菜。我要造漂亮的小屋,不要漏雨。我要穿没有布丁的衣服,做一个优秀的三好学生。我要去环游世界,做一个画家……”
  她的梦想,是那么那么的多,在他眼里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她眼里成了矢志不渝的人生追求。
  人与人的差距,在她和他身上,体现了出来。
  可他并没有因此而嫌弃她,而是越发的心疼她,喜欢她。
  一个有梦想的人,比一个没有奋斗目标的人来说,在精神上,她比他富有,是值得他学习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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