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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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蹄花带骨,筷子一戳,骨肉分离。骨头占地,一碗蹄花没多少,江知与蘸料吃完,小口喝汤。
  夏天喝汤容易发汗,没一会儿他脑门都冒汗珠了。
  江承海这才让来喜说。
  来喜将今天的经历简要说。
  江知与抱着小狗,捏它的爪爪,看起来根本没在听,身体却不自觉朝这边侧过,分明是偷听。
  江承海微微摇头,目光落到这狗身上,心下叹气。
  狗是镖局附近街坊家的大狗下的崽,被熊孩子揪着乱玩,跑出院门躲起来了。
  恰好被江知与看见,又那么巧,谢星珩经过,帮他引出来了。
  江承海查清楚后,给钱买下。他目光瞥向来喜,颇为不善。
  一天都跑完了,差那点荫凉吗?非得走小路,引狼入室。
  再听两句,父子二人都略微坐直,注意到谢星珩对待大嫂的细节。
  真要装,难免会夸大了演,死命表现,生怕别人不知道。
  他那么轻描淡写一句,反而说明他对大嫂的确是尊重敬爱的。
  相较于其他,江承海更愿意找个疼爱小鱼的哥婿。
  他有钱,也算小有权势。家里就这一个独哥儿,哥婿太出息,他还怕压不住。
  江知与听了,悄悄看他父亲一眼,明白这次是真的完了。
  他只好说:“爹,我还想再看看。”
  江承海也点头:“肯定要再看看的。”
  红事用品采购完成,他要争取在月底前,把婚事办了。
  迟则生变,能挑可细挑不可精挑。
  他跟江知与说:“我仔细考虑过,要是跟我老友家结亲,你就只能外嫁,爹还是舍不得。他们看我面子上不会亏待你,就怕他们儿子对你不好。这次实在匆忙,还是招婿。过了这阵风头,你不喜欢就和离,到时候咱们再细细找。”
  若是招婿,就只剩江致微介绍的大龄书生相看。
  江致微说过,他是老实本分人。绝不敢起二心,更不敢欺辱他。
  规规矩矩的,也挺好。
  江知与应下,莫名有点失落。
  接下来两天,江承海都没有出去相看,静待外地来客,同时忙镖局一宗大生意。
  今年他没亲自去京都祝寿,也是因为这宗生意。
  丰州隶属于昌和府,是广平王的封地。
  王府有委托,具体的东西江知与不清楚,总之镖局很多厉害镖师陆续归来,都没再接活,只等人员齐备,王府货到。
  这般紧要关头,他的亲事还拖累父亲操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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