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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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那时,她只带着京寻与宴唐,三人横道拦在漠北五百轻骑的必经之路上,秦不闻舒服地躺在树杈之上,宴唐立于一侧,面容清润带笑。
  只京寻,手持黑剑,右手放在剑柄之上。
  京寻,拔剑。
  树杈上,秦不闻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开口。
  下一瞬,那漆黑的剑刃示众,他目光凛冽,毫不犹豫地朝着那五百轻骑,纵身而去。
  只有惨叫声与求饶声传来,京寻立于那一片尸首与血海中,淡漠地擦了擦脸上的血渍。
  自先帝驾崩那一日起,她所有的武功,因为右手筋脉尽断,十不存一。
  她并未后悔过这样做,只是后来再高坐轿辇之上,总觉得少了些依仗。
  后来,京寻来了。
  起初她救他,倒是没想这么多,只是看着那小狼崽儿似的少年过于可怜,动了恻隐之心。
  她未想过,京寻会那般轻易地看出她武功损费多半。
  她也没想过,京寻也为此,整日整夜地习武练剑,誓要成为她的右手,成为她最锋利的刀。
  每次问他为什么这般拼命,他都乖顺地收了剑,低头去衔秦不闻扔给他的橘子。
  像是逗弄小狗一般,他却从不觉得冒犯,甚至觉得,本该如此。
  京寻,笨,京寻绷着唇,僵硬地开口,宴、唐,聪明,殿下喜欢他,不喜欢京寻。
  说到这里,京寻似乎有些不高兴,但是很快,他又抬眸,认真地看向秦不闻:京寻,武功好。
  殿下,也喜欢京寻,好不好?
  你看,他总以为,在她身边的人,必须有用处才能留下。
  确实挺笨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京寻的武功,确实高超。
  高超到,面前这发了疯的蛮牛,于他而言,不过逗弄猫狗一般简单。
  铮
  是那手臂染血的男子,右手放在了背后的剑柄之上。
  那蛮牛以为刚才一击必中的,如今见眼前的男子这般轻易地躲过,彻底激怒了他!
  他嘶吼着,嘴里发出的声音,就好像是猛兽走禽一般,不成语调。
  咦?居然没砍死他?
  奇怪,刚才那个距离,若是旁人早就躲不开了。
  这个京寻是怎么回事?巧合吧?
  你们看你们看!你们看他背上那把剑!
  说起来,这个京寻虽然每日攻擂都背着这把剑,好像从没见他用过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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