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可敌国 第13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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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是我思想太龌龊。”三哥无奈检讨道。
  因为朱老板真下过这样的旨意。
  洪武五年,朱元璋颁布圣旨曰:‘令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与本类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抄没,入官为奴婢。’
  意思就是凡在大明境内,蒙古色目女子只能嫁汉人男子;蒙古色目男子也只能娶汉人女子。否则,男女两家都会被抄没家产,发为官奴婢。
  虽然这两种通婚的难度,是不可同日而语,但结果没差。都是通过大规模的通婚,使境内的蒙古色目人不生贰心。这样只要坚持个几十年,他们就彻底融入华夏,可以实现物理意义上的‘以夷变夏’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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