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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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夜知道小东西的字好看,以前那些难看的字都是故意写丑的。
  但是没想到她的字会这么霸气,落笔顺滑,却又笔锋带勾,刚中有柔。
  而这样的行云流水,大家风范,和她头上的小绿毛实在是不符。
  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会相信,这样的字会是出自于一个小废物之手。
  “我练觉得自己已经很牛|逼了,但和你媳妇一比,白活了几十年啊。”
  听了爷爷的话,薄夜的唇角微勾,带着些许得意的笑。
  他喜欢听大家用“你媳妇”“你老婆”来称呼游离。
  再看小东西还在那里微微蹙眉,一副装听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的样子。
  若不是知道她已经恢复记忆了,就她装的这个状态,他肯定会信以为真。
  游离写着写着就不耐烦了,字越写越潦草,但仍独具风格。
  薄政衡看着入了迷,都忘了老陈离家出走这事了。
  “这笔好厉害,我要学。”小祖宗一直盯着细细的毛笔尖,觉得很是神奇。
  这样看着软软的毛,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对于新奇的事物,小祖宗都会感兴趣。
  就像是手语,他觉得好玩,他就会学。
  几天就把基础的手势,都学会了。
  这就不得不承认,遗传很重要。
  爹妈都聪明,再加上愿意学,孩子准错不了。
  “不是这破毛笔厉害,是你妈写的厉害。”薄政衡说话时,眼睛都没离开过纸。
  哎呦呦,好想带着小绿宝出去显摆一圈。
  这字拿出去,惊倒一大片。
  自己当初的眼睛是有多瞎,怎么就没看出来。
  小绿宝那羊粑粑蛋的字,舒展开会惊人的漂亮呢?
  游离唇角勾着淡淡的笑,爷爷这张嘴,变的可真快。
  这会儿又是破毛笔了,刚才是谁紧张兮兮的喊着这是孤品了。
  游离会很多东西,她是有天赋,但也离不开遗传。
  江烟就聪明,毕竟是大才女。
  虽然这一点游离不愿意承认,但这是事实。
  就像是这字,她就是觉得好玩,练一练就会了。
  老天给饭吃,她只要张嘴吃就可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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