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 第115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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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在内地都没有卖的,只能去港城或是国外才会有!
  嫌弃?
  怎么会!
  再说了,公主也不是总给她二手的,全新的口红,全新的眼影盘……有了循序渐进的过程,方丽娜最初身为天之娇女的骄傲,也被一点点的腐蚀了。
  二手的衣服、包包,她都那么的珍惜,二手的手机就更不用说了。
  “公主,你这手机真好看!”
  小巧、精致,不是以前的大哥大,也不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下翻盖,而是真正的翻盖手机。
  不愧是“掌中宝”,小小一只,可不就是握在手心的宝贝?
  傅思敏:……
  这个方丽娜是什么意思?
  想要我的手机?
  大白天的,做什么美梦呢。
  这手机是爹地刚买给她的,一台就要一千美金,自己还没有新鲜够呢,怎么会舍得给别人?
  不过,想到方丽娜比较好用,自己还需要靠她支撑公主的体面,傅思敏哪怕内心无比不屑,也不会表露出来。
  “嗯,这是我爹地送我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所以,意义重大,就算“不喜欢”了,也不能轻易送人。
  方丽娜很聪明,自然听得出这种潜台词。
  她眼中的亮光瞬间暗淡下来。
  见方丽娜这般模样,傅思敏又暗骂了一句“眼皮子浅”,却还是淡淡的说了句,“我倒是还有一台替换下来的,也是m家的,是个下翻盖。”
  样子是丑了些,可也是最近两三年比较新款的手机。
  很多工薪族还舍不得买呢。
  更何况方丽娜还只是个在校大学生?
  有个手机就不错了!
  方丽娜:……与预期严重不符,不过,倒也不算太差劲。
  是啊,有个手机,就很不错了呢。
  “lina,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去用吧。”
  看到方丽娜眼中再次泛起亮光,傅思敏眼底闪过一抹暗讽与得意,矜持的说着。
  “不嫌弃!哎呀,我怎么会嫌弃?”
  公主替换下来的旧手机,市面上也要卖两三千呢。
  两三千块钱,都抵得上她大半年的生活费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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