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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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接下来呢?”她点出关键:“你怎么到这边来的,怎么又落进沈琛手里去了?”
  说来恍如隔世。
  沈音之花好长时间回顾。
  她死了,在他面前;
  又活了,又他面前,又在台上唱歌。
  然后他带走她,当天晚上冷冰冰来掐她……
  “我就知道。”
  林朝雾红唇白齿,缓缓咬出六字:“狗改不了吃屎。”
  以前她就看不上远近闻名的沈琛。
  嫌他装模作样,嫌他衣冠楚楚心计深。
  无论百香门里多少女子梦想代替沈音之,成为沈先生的掌心宠。她总是媚眼如丝坐在一边嗑瓜子,一咬一吐,呸出一口又一口的不屑之意。
  左右天下男人都是狗,越不像狗越得防。
  这观点和小傻子完美契合。
  只不过,她顶多私下不屑,面上仍需照常营业。像今天这样正大光明的鄙夷,可谓前所未有。
  沈音之定定看她两秒,不由得笑。
  “傻丫头光会笑,怪不得狗都知道盯着你咬。”
  三两粒花生米塞她嘴里,林朝雾倏忽一停。
  下秒钟说:“阿音,你得趁现在走。”
  “我手头有钱,家里有人脉。就算呆在南江比不过沈琛,只要想办法出了国,藏个三五年不成问题。去他妈的演员歌手,我们世界旅游去,活到老玩到老。”
  “这样好了。你回去收拾东西,想办法找到身份证,过两天我去定航班……不。”
  咔嚓咬碎花生米,她镇定自若地改算盘:“用身份证太容易留下痕迹,我们干脆不坐飞机,开车走。反正我有驾驶证,其他乱七八糟的手续找我爸妈帮忙。”
  ?
  原谅傻子的脑袋跟不上节奏。
  光瞅着姐妹嘴皮子开开合合,好一通周密的计划,压根没听懂。
  稀里糊涂就被扣住手腕往后门遁走,瞥见阴暗没有阳光的巷道,她才回神,困惑地问:“为什么不走前面亮的门?“
  林朝雾语气轻慢:“妹妹啊,你见过谁跑路还走正门?”
  沈音之更困惑了:“我们要跑吗?跑去哪里?”
  “天大地大,爱去哪去哪。”
  林朝雾打开门,不假思索地拉沈音之,万万没想到几次都拉不动。
  “你不走?”她难以理解的微微挑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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