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法医学鼻祖(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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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他就有了出手办这个案子的机会。
  果然,使女的父母把心一横,当即抬着女儿的尸体去官府击鼓鸣冤。
  只要有人击鼓喊冤,县令就必须处理。
  县令早就收了大地主的好处,得知那个死掉的使女的父母抬着尸体在外面喊冤,他假意先让衙役把人先唤进公堂。
  然后装模作样的询问了几句,待得使女的父母回答过后,县令猛地一拍惊堂木。
  差点没把使女的父母吓瘫在地。
  县令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怒斥使女的父母想要讹诈东家的钱财。
  然后判令各打二十大板。
  如果敢再闹,那就重罚收监。
  要知道,古代的县城,官方是不设监狱的。但是县城那么大,犯案的人肯定有,抓回来就算杀掉,你也得先关起来吧?
  这说明有着监狱需求呀。
  通常,县城的监狱,不管是牢头、狱卒的工钱,还是监狱的修缮费用,都得由县令自掏腰包。
  十个县令九个贪,他自己都嫌赚得不够呢,哪还肯拿钱养着监狱?
  县令这时候就会默许牢头、狱卒,允许他们用各种手段向关押的犯人索贿。
  当然,这种事情是触犯王法的。
  县令肯定不会亲自干。
  而是通过默许的方式,让手下的牢头、狱卒去干。然后,牢头、狱卒索要到了财物,不但工资的问题解决了,还会拿出一部分孝敬给县令。
  所以,古代的人最害怕进监狱。
  不死也得脱层皮。
  牢头、狱卒不收拾你,怎么让你乖乖掏银子?
  要是女的被关进监狱,那就更惨。
  很多都是不堪污辱,直接上吊自尽或者投河。
  使女的父母听说再闹就要被关起来,当场吓得上下牙直打战,磕头如捣蒜。
  为女儿的死讨一个说法,肯定比不过他们自己的命更重要。
  正当他们准备打退堂鼓的时候,宋慈出手了。
  宋慈对县令大佬爷说,既然死者的父母喊冤,堂外围观者众多,为了公正,不如让他当众验尸。
  外面的围观者,轰然叫好。
  这也不排除宋慈早早安排好了托儿在外面叫好的可能。
  县令此时已经是骑虎难下。
  如果不答应验尸,万一事发,那可就是包庇罪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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