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法医学鼻祖(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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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罪非常重。
  丢乌纱帽,毁前程都是轻的。
  上面问罪的话,很可能直接处斩。
  南宋时期的官员俸禄很高,但是对官员的要求也很高。
  对待官员徇私枉法,包庇罪犯,一般都是极刑处置。
  县令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当众验尸,在当时还是首次。因为那个时候礼法森严,死者为大,认为当众验尸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宋慈当众为使女验尸,其实是顶着非常大的压力。
  他把死者的衣物除去一部分,露出青紫淤伤以及上身的咬痕,然后又以极其专来的法医知识,从多种证据加以推断定罪。
  最终,确认这位使女不是死去暴病,而是被人糟蹋、杀害。
  事情到这一步,并没有完结。
  就算这个使女不是暴毙,而是被人杀害,那又如何?
  大地主有得是钱,随便推出一个家奴顶罪就可以逍遥法外。
  这个大地主更是在公堂之上,威胁宋慈,要让他好看。
  宋慈也是个狠人。
  其实,读书人都是狠人,平时温文尔雅,真个到了要命的时候,手段比谁都狠。
  宋慈先是以退为进,挖了一个坑。
  当堂询问那个被推出来顶包的家奴,人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家奴说是。
  并且签字画押,摁了手印。
  宋慈这时候就开始施展自己的专业法医学知识来教这个嚣张的大地主做人了。
  先是抓着家奴的手,与尸体身上的伤痕加以比对。
  结果,宋慈当众怒斥,说这个家奴根本就不是杀人凶手。
  首先,尸体身上的咬痕,牙印有一颗明显缺失。
  说明凶手的门牙少了一颗。
  家奴的牙齿完整无损,真要在使女身上咬的话,将会露出一排完整的牙印。
  然后,还有尸体身上的抓痕。
  家奴的手很粗糙,使女的皮肤很细嫩,用力抓过的皮肤将会像是被砂纸刮过一样。
  无论是手掌印的大小,还是皮肤表面的印痕,又或者力道的大小,都与这个家奴不符。
  最终,宋慈告诉大家,真凶应该是门牙缺失了一颗,手指上的皮肤细嫩如女人,手掌的大小与尸体身上的掌印一模一样。甚至就连凶手的大致年龄、身高,都被宋慈合情合理的推断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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