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起诉(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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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讯重新开始时,探长杰普是第一个被传召的证人,其证词简明扼要。讲述完早期的一些事件之后,他接着说道:
  “根据所获得的情报,萨默海警长和我本人在被告暂离房屋期间,搜查了他的房间,在他五斗橱里的一些内衣下面,我们发现了:第一,一副金丝夹鼻眼镜,和英格尔索普先生戴的那副很相似——”这个已经提交给法庭,“第二,这个药瓶。”
  这就是那个已经被药店伙计辨认过的药瓶,一个蓝色的玻璃小瓶,里面有一些白色结晶,标签上写着:“盐酸士的宁。剧毒。”
  警察法庭诉讼以来,侦探发现的最新一条证据是一张长长的、几乎全新的吸墨纸。是在英格尔索普太太的支票簿里发现的,用镜子反照,就会清晰地出现这几个字:“我死后,全部财产都留给我深爱的丈夫阿尔弗雷德·英格……”这说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即那份被烧毁的遗嘱有利于死者的丈夫。接着,杰普出示了修复后的、从壁炉取出的烧焦纸片,连同在阁楼上发现的胡子,共同构成了他全部的证据。
  但是欧内斯特爵士的盘问还在后头。
  “你搜查被告房间的时候是哪一天?”
  “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正是惨剧之后的一周?”
  “是的。”
  “你说你在五斗橱里发现了这两样东西,抽屉没上锁吧?”
  “是的。”
  “你觉不觉得,一个犯了罪的人把罪证放在一个随便谁都能找到的没上锁的抽屉里,这几乎不太可能?”
  “可能他是匆忙间塞进去的。”
  “可你刚才说过离案发整整一个星期了。他有充足的时间移走并销毁它们。”
  “可能吧。”
  “关于这点,不存在可能。他有还是没有充足的时间移走并销毁它们?”
  “有。”
  “下面藏着这些东西的那堆内衣是厚还是薄?”
  “厚的。”
  “换句话说,这是冬天时穿的内衣。显然,被告不应该去开那个抽屉,对吗?”
  “也许吧。”
  “可否回答我的问题?被告有没有可能在盛夏最炎热的那一周,去开一个装有冬天内衣的抽屉?有还是没有?”
  “没有。”
  “既然如此,有没有可能现在说的这两样东西是第三个人放在那儿的,而被告对此一无所知?”
  “我认为不太可能。”
  “但还是有可能?”
  “是的。”
  “可以了。”
  接下来是更多的证据。关于七月底被告发现自己陷入经济危机的证据,关于他和雷克斯太太有染的证据——可怜的玛丽,对一个有自尊心的女人而言,听到这些,该多么苦涩啊。伊芙琳·霍华德说的是对的,虽然她对阿尔弗雷德·英格尔索普的憎恨让她一口咬定他就是那个与本案有关的人。
  之后,劳伦斯·卡文迪什被带入证人席,低声回答着菲利普先生的问题。他否认六月份在百盛订过任何东西。实际上,在六月二十九日,他就远离庄园到达威尔士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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